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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之所念,我望道出。
作:浦仙
四月十三日 丰起十年
或曰,西曆五月廿一日。
若人失其志,則存無義於世。若人有志,而不得志,存固無義也。
吾有諸多志,而其永為志。以吾之凡軀,無以得志。為何,心足而力微也。如地中之雞犬,彼若志於碧空,而或其志永不得矣。同,力不足也,既有高遠寬廣之志則不得成。他者,同吾同年歲而成吾之同志也。然則人之志固不同,而他者成志者吾之也,較吾成志者,其實亦百倍。
古人云:“有志者事竟成”,其實不得矣。如吾所述于前,雞犬者不能翼,其實同于人。吾非常人,卻有常人之志,差矣。吾非常人,而常人得志吾不得也,留之無用,棄之可惜。
嗚呼,常夢吾常,同愛人相見。吾所愛之渠今日何在?每憶往事與渠,淚可成河,越西江水。渠今日何如邪?若能返彼時,吾不可失顏於渠之朝。吾無顏朝渠,吾之悲似未能減。夢中何如,吾之所想,吾之所念,勾心鬥角,志者成。
何哉?為何?為何其加之於我身?人不能息,國不能寧,無顏於此世!微也!
何哉?為何?何不得成志如他者同年歲。彼等之身,何不能同?年復年,吾終將殆也!
同年歲者利而吾鈍器也,不解。我嘗去,未能去。我嘗終,不得終。我有淚,不得潑。他者之身,加於我身,則還我顏,而不得加。
- 作者:浦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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